一、增值税政策
季度开普票≤30万:免征增值税
季度普票>30万:全额按1%征收
专票+普票合计≤30万:普票免,专票按开票税率交
专票+普票>30万:普票按1%交,专票税率不变
二、附加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涵盖: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8项税费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 ≤300万:实际税负5%
超过300万部分:税率25%
符合小微标准:300万内部分按25%计入应税所得,再享20%税率,综合税负仍为5%
四、个体工商户个税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 ≤200万:个税减半征收,可与其他税收优惠叠加享受
税收园区核定征收:个税低至0.15%-0.4%,综合税负<2% 符合“双免”条件:年开票120万内(季度30万/月10万)全部免税
深圳小微企业可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免以及社保补贴等多项支持措施,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发展活力。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政策内容如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减免。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阶段性社保缓缴与降费
虽部分阶段性政策已到期,但深圳持续推动降低企业负担,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等措施,具体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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