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9 10:09
一、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为: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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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工商局已经不再单独办理企业集团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不用再向工商局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企业集团名称应与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并在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工商局将会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但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申请冠省名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冠省名企业名称的申请条件,即母公司应当符合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以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5000万元以上、其中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条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申请免冠行政区划或冠“中国”、“国家”字样企业名称的,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母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您好,集团公司的注册条件如下:
1、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一个母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必须是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个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注册资金合计不得低于1亿元,母公司对子公司必须有绝对的控股权,最好是51%。一共加起来是6个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区域之内的公司;
2、文化类企业集团可以放宽上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个(含)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3、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立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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