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
2025年前:
1、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
自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之日起,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内一般都按25%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是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政策高地,也只有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才有机会享受到15%的所得税,机会少之又少;而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
海南鼓励类产业范围:
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免征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25年到2035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方面更加吸引人,一般内地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
25%、30%、35%、45%;而海南则简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和香港一样的优惠,对于高薪人才是真金白银的诱惑!
很多私募基金企业职位都属于紧缺人才,比如:基金经理、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公关人员、财务数据分析人才、财务法学人才、财务财务人员、财务审计人员等,即使是在没有明确列名的企业人员名单上,但是只要工资水平达到标准,同样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三)进口环节税金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注意:不属于负面清单的自用生产设备、营运设备、原辅料在进口环节可以免征进口税金,除了上述材料转售至内地需补征进口税金外,目前基本可以在岛内自由流转或直接出口。
(四)投资的特殊奖励
①每年海口市实际投盗超过2000万元,按实际投盗规模的1%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按照实际投瓷规模1.5%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按实际投资规模的2%给予奖励;每笔基金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②亚太基金小镇私募基金注册政策: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目纳税地点在三亚的,按投资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项目盗助。对于绿色产业基金,气候基金投资金额按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五)创投风险投资机构的奖励
①注册于海口市的创投风投机构,对投资于海口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②海南自贸区鼓励三亚市实体经济发展,投盗纳税地位于三亚市并符合九大产业的企业,按投瓷额度的1%给予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6百万元。
(六)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
①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
②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
③不包含房屋、建筑物。
(七)园区优惠政策
海口复兴城:
①对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②对新落户的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③对新落户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海口江东新区:
①新落户的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奖励500万。
②新落户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奖励1000万。
③新落户的从事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奖励300万。
④新落户的高成长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800万元,奖励200万。
海口综合保税区:
①进口货物进入海口综合保税区可以保税。
②国内其它自由贸易区关于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以及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均可在区内复制。
③园区出台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汽车平行进口、融资租赁、保税文化等产业发展政策。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①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根据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在行业等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资金补贴。
②对新落户的高成长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③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鼓励工业企业上市融资。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享受海南省、三亚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20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洋浦经济开发区:
招商方面: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落户开发区最高奖励2000万元;连续3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土地按成本价供给,固定资产投资最高扶持1亿元,并给予贷款贴息;厂房租赁实行“三免两减半”(第1-3年免租金,第4-5年租金减半);保税加工及维修最高扶持1000万元。
税收优惠方面:增值税最高可享受39%的扶持,企业所得税最高可享受21%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