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总结清算的过程,包括申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补或退税款并完成缴税或退税。申报时,企业需准备和提交以下主要资料: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详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对于享受特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
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征税方式及预缴税款情况:适用于有分支机构的企业。
涉及关联方业务的报告:如果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需要提交《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委托代理申报材料:如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需提供代理合同和中介机构报告。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
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
工资薪金: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两者取较低者。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党组织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
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实际发生额15%,特定行业(如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可提高至30%,烟草广告不得扣除。
公益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或100%,具体视企业类型而定。
手续费佣金: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18%或5%。
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
企业责任保险:100%可扣除。
不可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款和没收财物损失。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利息。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关注政策更新,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01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
0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03业务招待费
05捐赠
06利息支出
0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8研究开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