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在进行转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4、注册商标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在商标转让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以书面协议约定,还应注意明确转让为有偿或者无偿,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6、注册商标转让后,在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许可合同继续有效。
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非必须程序,看商标局审核后的要求)
3、将准备好的转让申请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完成时间一般在6-8个月期间,只要手续、材料齐备,无不规范使用等问题,一般都会给予核准转让。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关于商标转让事宜,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