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需要总公司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注销必须得到总公司的同意。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会与分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的存续状态,包括注销分公司,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注销申请、进行清算等。在注销过程中,总公司需要确保分公司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因注销而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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