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3、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5、厅领导审批; 6、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7、公示并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服务理念
深圳公司注册
前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财务代理
申请商标
申请一般纳税人
开公司账户
关注华鑫峰公众号
总机:135-4326-1905
企业邮箱:WHF520179@163.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创锦一号D栋2楼(整层)
设计顾问:华鑫峰网络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135-4326-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