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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0 | 匿名 |浏览4183次
2019/12/23 10:15

用户推荐

2020/02/28 08:20

您好,关于深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3.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更多的疑问可直接咨询华鑫峰专业人员或者直接向我提问,希望能帮到您!

杜丹丹

其他回答(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回答于 2019/12/26 19:48
  • 您好!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两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

    办理流程: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的,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更多疑问可直接咨询华鑫峰专业人员,希望能帮到您!

    回答于 2020/02/26 08:57
  • 您好!2019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千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是允许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企业所得税法》来说,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一般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不一定就是小型微利企业。


      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都需要提前备案


      不用提前备案,只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欲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就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不需要进行专项备案。


      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于 2019/12/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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