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深圳小微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依据国家统一规定,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心内容如下。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以下的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半征收,政策同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深圳小微企业在2026年的免税额度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多数已明确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额度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同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 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包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税率保持20%。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六税两费减免方面,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半征收。
上述政策均明确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因此2026年适用相同额度。企业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具体以税务机关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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