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汇算清缴期;
特殊情况:如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如解散、破产),需在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清算申报;
有需要了解更多联系华鑫峰顾问,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即纳税人需在年度终了之日起 5个月 内完成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结清应补(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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