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成立集团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1500万元人民币。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答复,自2018年9月27日起,企业集团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已取消,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1
对于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企业,其母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因冠名情况而异: 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时,母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若申请冠以“省名”的企业名称(如“广东集团”),则要求更为严格,母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同时母公司需拥有至少3家子公司。12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注册资本要求主要针对冠省名或特定类型的企业集团; 对于仅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普通企业集团,商事登记机关不再审查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子公司数量,但企业仍需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在章程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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